上海市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当好合作社的“老娘舅”
近年来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从2004年8家,发展至2014年12月达322家。目前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全区所有农业产业,涉及粮食、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畜类、禽类、水产、农机等产业。种植业247家:粮食类57家,蔬菜、蔬果类138家,瓜果、花卉、食用菌类52家;养殖业22家:畜牧5家,水产17家;农机26家;其他类27家。
随着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能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嘉定区农业发展中担负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然而从全区合作社发展情况看,依然存在如“空壳合作社”数量较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较弱,人才短缺等诸多问题与不足。
为了加强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管理、协调,进一步促进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2009年5月26日,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简称“区农联会”)成立。
区农联会成立以来,在市农委产业化办、区农委、区社团局领导下和各镇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成为连接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沟通桥梁,及时传达政府的农业政策,反映农民的心声和诉求。在指导、管理、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回顾这五年来的工作,区农联会主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了四大平台:(培训、服务、销售和交易、信息服务)
一、培训平台
农联会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邀请市农委产业化办、区农经站、区财政局为合作社的财会人员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每年培训40人,累计已培训120余人次。通过培训逐步规范了我区合作社的财务制度,使财务人员对会计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农联会每年定期邀请区税务局、区工商局及市农委的老师为合作社的负责人、财会人员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税优惠》、《农产品品牌》、《农村经纪人》、《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市和区级的合作社扶持政策讲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等的培训。这些培训系统性、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受到了各合作社的普遍好评,同时为我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起到基础作用。
二、服务平台
1、配合、协助区农委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市农委〔2013〕142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指导、辅导各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财政扶持项目,严格审查标准文本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与各镇沟通,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报材料做到不遗漏。协助区划经济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与实施项目单位开会,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金额、建设周期、效益目标。2009年至2014年共争取市级财政扶持合作社资金2300余万元,较好地促进了我区合作社的设施、设备建设。
2、做好合作社其他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
根据市农委〔2013〕191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配合区农委区划经济办,积极申请合作社贷款贴息,为合作社小额金融贷款提供服务。2007年至2014年共为合作社争取市区两级财政贴息353万余元。
根据市发改委、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农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发改价公[2008]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凡在本市注册登记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向农联会提出申请,农联会进行实地审查,符合条件后推荐上报农业和物价主管部门审核,合作社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可参照“农业生产分时用电”标准享受优惠。我区2009年至2015年4月共十一批次33个用电单元享受农业用电(分时),为大部分用电量大的合作社节省了电费支出。例如合作社的冷库用电,一般在0.95元/度电,申请农业用地(分时)后,享受优惠电价0.627元/度电,这样大大减轻了合作社的运营成本。
三、销售、交易平台
1、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参与各类农产品的展示、展销活动。每年组织全区特色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参加市级新春大联展、国家级农产品交易会、食品饮料展以及国际农产品展览活动,通过展示、展销,既提高我区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又使合作社增强品牌意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竞争力。
2、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农联会每年都开展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农社对接方面的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各个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上面遇到的各种类型的困难。有针对性地召开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单位座谈会。听取农民意见,为农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牵线搭桥。如2011年,农联会印制了我区农产品的宣传资料,并牵头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销售公司召开产销对接座谈会,并前往农产品产销对接单位参观,相互了解农业生产企业状况、生产品种、产品上市季节、产品的价格等情况,较好地帮助农民解决了销售问题。2015年,农联会组织9家合作社与电商平台“91农业网”进行产销对接,促使我区多家合作社与电商建立大宗农产品的稳定购销关系。
四、信息服务平台
1、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订阅《东方城乡报》。从2012年起,农联会每年为会员合作社订阅《东方城乡报》。东方城乡报每周出刊《三农实用周刊》,其中有“产业化.合作社”专版,是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政策、法规、信息及各类农技知识传播的宣传平台。
2、通过嘉定农业网、《嘉定报》、《东方城乡报》等宣传平台,宣传我区农民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
3、为农民合作社印制通讯录,便于沟通与联系。
4、2015年,开通农联会手机报、农联会宣传手册、农联会微读本等纸质、电子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区农联会信息服务能力。
2015年1月,根据我区农民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和农联会自身发展的需要,区农联会组织机构进行了较大地调整。增补了新的理事,调整副会长,要把一些具有奉献精神、乐意为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能成为合作社领头羊的合作社吸纳到农联会理事单位来,使农联会的领导班子更具活力;通知在区农委、区社团局的指导下成立了三个分会:种植业分会、养殖业分会、农业旅游分会。各分会根据合作社数量再分若干小组,方便了农联会成员之间信息互通、技术交流、产品竞赛、市场联动、经营互补,夯实合作社未来的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2015年农联会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分期组织合作社会员走出去学习、考察,到本市乃至外省市好的合作社去学习考察,拓宽合作社经营者的思路和经营策略,提高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水平;二是要通过发放报刊杂志以及农联会的电子导刊、手机报等信息来拓宽合作社的市场销售渠道,了解政府的政策导向;三是组织一次农家菜大擂台,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我区农产品联合销售点额大平台;四是鼓励合作社多渠道提升品牌价值,倡导规范使用商标,统一销售,积极参加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评比,力争获得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通过产品推介会、农产品展示会、对接会和农博会召开契机,扩大合作社的知名度;五是督促合作社实行档案农业,建立台账,做到档案完整;六是督促合作社开展“三品”认证,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测检验制度,保证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七是在条件成熟、合作社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合作社集中记账,既能规范合作社的财务制度,又能减少合作社的人工开支。